7月9日,欧洲人权法院就四起案件作出裁决,认定俄罗斯应对在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暂时被占领地区发生的多项人权侵犯事件,以及2014年马航MH17航班被击落事件负责。
这四起案件分别是编号 № 8019/16、 № 43800/14、 № 28525/20 和 № 11055/22。
法院裁定,俄罗斯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所保障的多项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禁止酷刑和奴役的权利,以及和平集会的自由。裁决指出,自2014年5月至最晚2022年1月,俄罗斯对顿巴斯部分地区实行实际控制,因此对该地区的事态发展负有法律责任。
法院还专门审议了2014年7月17日在顿涅茨克地区发生的马来西亚航空MH17客机被击落事件,导致298人遇难。欧洲人权法院确认,该悲剧发生在俄罗斯控制下的区域内。同时,法院决定不单独审理关于该事件中缺乏有效法律救济的指控,因为该指控已被涵盖,17名法官中有16人支持这一决定。
法院责令俄罗斯:
立即释放或遣返截至2022年9月16日之前在被占乌克兰领土上非法拘禁的所有人员;
启动与国际社会的合作机制,以推动被强行带离的乌克兰儿童回国;
停止在教育领域打压乌克兰语言和灌输式政策,这一行为被认定违反了《公约》第一号议定书第2条。
乌克兰司法部指出,这是欧洲人权法院历史上最大的国家间案件,整合了四项申诉,涵盖自2014年起至俄罗斯全面入侵前的整个阶段。共有26个国家和一个国际组织参与支持案件,创下了欧洲人权法院的纪录。
来源: Suspilne.media

